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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通知。
关于上海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 《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日前,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2012年度上海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2〕4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
通知确定了:
1、2012年度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工资基数由该职工2011年月平均工资确定;2012年1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由其参加工作的第二月的当月工资收入或以其新参加工作以来实际发放的月平均工资确定。
2、2012年度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7%,实行补充公积金的单位,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至8%(取正整数)。
3、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182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0元。
4、单位应在核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后一个月内,将核定情况告知职工本人。
5、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对各缴存单位的缴存情况进行核查。如果单位只为部分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6、新的缴费基数的申报与审批的其他事项。
贵司如需要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文件,可到上海住房公积金网(www.shgjj.com)或外服公司网站(www.efesco.com)上查阅、下载。
即日起,我司各业务中心将受理各单位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申报,请贵司按通知要求对每位员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核定,填好《缴费基数申报确认表》(并盖章)向业务中心申报,申报的截止日期为7月16日止。我司将在7月16日以后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报新的缴存基数。
我司将积极配合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做好各自公积金缴存情况的核查申报工作,如遇须由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提供补充申报材料的,届时请相关单位及时配合做好材料申报工作。
贵司如需要本通知的英语或日语译文,可在外服公司网站(www.efesco.com)上查阅。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注:此新闻为搜房网资料,并非目前及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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