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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晶尚坊豆腐渣工程

发表于201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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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尚坊豆腐渣工程。

   我是晶尚坊一期的业主,现已入住,至今3个月不到。前些日子发现二楼墙壁渗水,墙壁开始发霉变色,一楼棚顶不断滴水,造成一连片的水印。经物业联系,由建筑商负责维修(因为装修房有2年的保修期),经由装修队3次修理,均没有解决漏水的问题,装修队人员技术不佳,大家均在猜测漏水理由,均无实际根据。从漏水至今为期时间一个月了,建筑商以及房屋开发商均无明确说法。对于购买到质量如此之差的房屋,作为业主难道只能忍气吞声,任人宰割吗?开发商以及房屋建筑方拿着业主们辛勤的血汗钱,难道花着不觉得心虚羞愧,寝食难安吗?本人欲求寻求信访办、电台、报社等途径寻求合理待遇以及赔偿,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也在此呼吁想要购买晶尚坊房屋的业主们慎重思考,不要让自己的辛苦钱打水漂,换得的只是一堆破墙瓦片,以及满腹不公平。

 

 

发表于2014-05-01
已阅,同情楼主,支持维权。
发表于2014-10-12

坚决维权

发表于2014-10-12

律师谈晶尚坊商铺少面积纠纷

上海房地产律师高律师承办过大量商铺纠纷的案例,包括上海金山区的电器城项目、苏州的食品城项目、桐乡的农副产品批发城项目、山东乳山的别墅项目等等,两百案例,全部胜诉,极大的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近期,高律师接到上海松江区泗泾镇晶尚坊”商铺小业主的电话,反映该项目交房办证时面积减少了,减少的面积很多,远远超过了3%,业主的利益严重受损。去和开发商交涉,效果很不理想。晶尚坊的业主便找到律师维权。高律师认真分析了晶尚坊的业主反映的情况,结合以往办案的经验,认为晶尚坊的业主们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开发商退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这是要求开发商退款的法律依据。

比如,购房合同上面积是50平方米,单价是2万元/平方米,业主已经付清房款100万元。但现在办小产证时实际面积是40平方米,少了10平方米。那么开发商应该怎么退款呢?首先,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50×3%=1.5,即1.5平方米及以内的属于3%以内(含3%)部分,此部分房款为1.5×2万元=3万元,即开发商应退回3万元。其余的8.5平方米就属于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即开发商应退款为8.5×2万元×2=34万元。加上前面的3万元,开发商共应该退还小业主37万元。此外,还要再加上利息。

注意,适用上述法律条文是有条件的,即“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现实中开发商往往以此抗辩,引用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合同有约定”,作出对小业主不利的解释。但是在律师代理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大量案例认定为“约定不明确”,仍然是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的。开发商的此种抗辩没有得逞。

二、要求退房,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当然,此条款适用也是有条件的,同上。

以上两种权利,小业主可以任意选择其一。即主动权在小业主手里,而不在开发商手里。

以上只是简单的分析,实际操作中要注意很多细节。购买晶尚坊的小业主如果还有不清楚的问题,可以电话联系高律师13817668278。网站www.law138.com


发表于2014-10-17
fionalk2014,您好!您所发的帖子“晶尚坊豆腐渣工程”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5-01-08

发表于2015-01-09

发表于2015-01-12

发表于2015-01-14

发表于2015-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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