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谊河畔小区业主代表名单的公示

发表于2011-11-17
引用:yqnsgtm在2011-11-16 16:06:46写道:原帖
引用:ytxtd在2011-11-16 15:28:35写道:原帖
引用:cxmhgn在2011-11-16 8:07:44写道:原帖
引用:zclhf在2011-11-15 7:43:52写道:原帖
引用:小豆子@金谊河畔居委在2011-11-14 11:14:29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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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的全体业主不是都选周队长了吗?为什么不能见榜,至少能代表1号楼吧!这是1号楼的全体业主的呼声,而且周队长持有委托书,应当认同,请张榜人说出理由,拿出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以信服人,业主信得过,就是最好的代表,有什么不可以.!~!!
 ....
最新物业管理规定司法解释:1业主 是第一责任主体2业主有直接参与权和决定权,据此1号业主有权选择他们信得过的周队长为他们楼道的代表,倒是任何行政部门或个人无权否决1号业主的选择.请有关行政部门好好学习学习,支持1号业主.
 
发表于2011-11-17
引用:lhazf在2011-11-17 8:17:31写道:原帖
引用:yqnsgtm在2011-11-16 16:06:46写道:原帖
引用:ytxtd在2011-11-16 15:28:35写道:原帖
引用:cxmhgn在2011-11-16 8:07:44写道:原帖
引用:zclhf在2011-11-15 7:43:52写道:原帖
引用:小豆子@金谊河畔居委在2011-11-14 11:14:29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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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的全体业主不是都选周队长了吗?为什么不能见榜,至少能代表1号楼吧!这是1号楼的全体业主的呼声,而且周队长持有委托书,应当认同,请张榜人说出理由,拿出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以....
 
 
发表于2011-11-17
发表于2011-11-17
引用:lhazf在2011-11-17 8:17:31写道:原帖
引用:yqnsgtm在2011-11-16 16:06:46写道:原帖
引用:ytxtd在2011-11-16 15:28:35写道:原帖
引用:cxmhgn在2011-11-16 8:07:44写道:原帖
引用:zclhf在2011-11-15 7:43:52写道:原帖
引用:小豆子@金谊河畔居委在2011-11-14 11:14:29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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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的全体业主不是都选周队长了吗?为什么不能见榜,至少能代表1号楼吧!这是1号楼的全体业主的呼声,而且周队长持有委托书,应当认同,请张榜人说出理由,拿出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以....
 
 每号楼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应为有效当选,任何行政部门或个人,不论是谁,无权干涉,支持1号的选择!
发表于2011-11-17
引用:zclhf在2011-11-15 7:43:52写道:原帖
引用:小豆子@金谊河畔居委在2011-11-14 11:14:29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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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号楼的全体业主不是都选周队长了吗?为什么不能见榜,至少能代表1号楼吧!这是1号楼的全体业主的呼声,而且周队长持有委托书,应当认同,请张榜人说出理由,拿出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以信服人,业主信得过,就是最好的代表,有什么不可以.!~!!
 
 理解!尊重!!支持!!!
发表于2011-11-18
引用:lhazf在2011-11-17 8:17:31写道:原帖
引用:yqnsgtm在2011-11-16 16:06:46写道:原帖
引用:ytxtd在2011-11-16 15:28:35写道:原帖
引用:cxmhgn在2011-11-16 8:07:44写道:原帖
引用:zclhf在2011-11-15 7:43:52写道:原帖
引用:小豆子@金谊河畔居委在2011-11-14 11:14:29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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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的全体业主不是都选周队长了吗?为什么不能见榜,至少能代表1号楼吧!这是1号楼的全体业主的呼声,而且周队长持有委托书,应当认同,请张榜人说出理由,拿出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以....
 
 支持!张榜人给个说法吧???
发表于2011-11-18
发表于2011-11-18
引用:ytxtd 在2011-11-16 15:28:35写道:原帖
 委托在银行,邮电局和国家各有关行政部门,最近的人大代表选举都可以,一路畅通,为什么在本楼道的业主代表选举或推荐中却受阻,你某部门予以一票否决,你有什么权利代表1号楼业主,谁给你的权利,支持1号业主的权力.
 
 支持1号!
发表于2011-11-18
引用:myxd 在2011-11-17 15:34:49写道:原帖
 每号楼都有自己的选择权,只要不违反现行的法律和法规,应为有效当选,任何行政部门或个人,不论是谁,无权干涉,支持1号的选择!
 
 支持1号!
发表于2011-11-18
引用:lhazf在2011-11-17 8:17:31写道:原帖
引用:yqnsgtm在2011-11-16 16:06:46写道:原帖
引用:ytxtd在2011-11-16 15:28:35写道:原帖
引用:cxmhgn在2011-11-16 8:07:44写道:原帖
引用:zclhf在2011-11-15 7:43:52写道:原帖
引用:小豆子@金谊河畔居委在2011-11-14 11:14:29写道: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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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的全体业主不是都选周队长了吗?为什么不能见榜,至少能代表1号楼吧!这是1号楼的全体业主的呼声,而且周队长持有委托书,应当认同,请张榜人说出理由,拿出相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以....
 
 支持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