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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呼吁颐景园物业纠正将业主公用自行车位改造为居住的违法行动

发表于2017-05-14

储藏室是用来放物的,不是住人的,业主改造为居住实属“非改居”违法行为,除了给业主带了脏乱差环境,而且,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面颐景园物业长久以来将业主公用的自行车位改造为住人的居室,更是带头违法,看来在这次整治“非改居”行动中,是到了该彻底整治物业带头违法的时候了,否则,又怎么能说服别人,自己身不正,夜行就怕鬼。而且,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万一发生火灾、用电等安全事故,颐景园物业是脱不了干系的,得不偿失,因此,还不如尽快纠正为上上策

发表于2017-05-18

晚上回家,小区恢复了往日的平静,“非改居”和群租经过铁腕手段整治后,非法居住者少了,嘈杂声少了,火灾等安全隐患也将逐一消除,相信脏乱差将得到改善,还业主一个理应有的正常的居住环境。

另外,本人原投诉的195号、196号、197号...等供业主放自行车的位置违法搭建住人的问题,现好像违法居住的人员已经撤离,是否避避风头,从根本上杜绝违法搭建住人,广大业主将拭目以待。但不管如何,物业顺九亭整治“五违四必”之势而为,值得一赞。但愿今后为维护小区业主的利益能够以身作则,规范管理,对于违法的行为能够及时制止,如果等到违法行为“泛滥成灾”了再去整治,这将增加管理成本。


发表于2017-05-22

支持楼上的说法,物业首先要拆除,有些公用部位原属于业主共摊的,下一步我们应该维权了。

发表于2017-05-25

但是小区内有的拆了有的至今没拆,据物业小姑娘说,拆除户的名单是居委会定的,我看见主干道114号-108那户就没拆,据说与居委关系不错,

发表于2017-05-25
没拆的大家可以打12345举报呀,九亭镇会派人下来拆的,我们小区的亡每个居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去举报
发表于2017-05-26

没拆的在这里曝光下门牌号,大家一起举报!

发表于2017-06-23

唉,我们是买的车库,买的时候就是装修好的,不是我自己装的

现在还是自己花钱拆了

希望能够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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