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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天下午,本市各区县2016年义务 阶段 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方案或办法)公布,除了静安、虹口、宝山等外,新增加浦东、黄浦实行“五年一户”政策,即“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
昨天下午,本市各区县2016年义务 阶段 招生 工作实施意见(方案或办法)公布,除了静安、虹口、宝山等外,新增加浦东、黄浦实行“五年一户”政策,即“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
今年,黄浦区、徐汇区、浦东新区等要求今年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的机会,但二孩或多胞胎除外。黄浦区规定:对于本区户籍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与居住地(产权人为直系亲属或学生本人)一致的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数不超过 招收学额时,安排就近 ;当报名人数超过 学额时,超出学额部分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 。黄浦区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的机会(二孩或多胞胎除外)。浦东新区要求:2016年起,各相关 加强 新生信息比对,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 机会”(同一居住户二孩除外)的做法。
静安区今年宣布部分公办 的 条件继续执行: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籍须在静安区 地块满1年或2年以上、房屋户主及产权人或承租人为儿童父或母。该类 ,每户地址5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长宁区规定:2016年本区各公办 继续对当年涉及 的门牌号建立数据库,与2015年数据库进行比对,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的做法。徐汇区也在招生政策中指出:对于区域内 矛盾突出的 实施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 机会(多胞胎、二孩除外),班额为40人左右。
在户籍要求年限中,闵行区也做出明确规定,“招生计划小于本条件 生人数时,优先满足户籍迁入时间在 当年4月1日前满三年的对象。户籍迁入未满三年的,由 部门统筹安排 。”
目前,上海市教委已公开全市各区县招生办电话,家长可按自身需要进行咨询。此外,各区县义务 阶段 招生 范围将于4月1日前公布。今年,上海继续应用“上海市义务 报名系统”,该 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4月5日向社会开放,为全市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以及区县招生工作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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